摘要
9月6日的《南方都市报》刊登社论说,司法部日前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实体平台建设以区县、乡镇、街道为重点,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覆盖。《意见》要求,每个村(居)至少设立1名法律顾问,“为村民及时解答法律问题,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在社会运作的诸多细节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对遇到的法律问题精准了解。把法律顾问设在村里,
出处
《理论与当代》
2017年第11期54-55,共2页
Theory and Contempo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