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不同时机行二期玻璃体术在开放性眼外伤中的治疗效果对比。方法回顾性选取我院眼科接诊的开放性眼外伤患者95例,按照手术时机的不同进行分组,早期治疗组48例,为开放性眼外伤发生3 d内进行二期玻璃体术,晚期治疗组47例,在开放性眼外伤伤后1~2周进行二期玻璃体手术,于治疗后6个月,对比两组患者眼部损伤恢复情况和术后并发症情况。结果晚期治疗组治疗有效率(74.47%)显著高于早期治疗组(56.25%)(P<0.05);早期治疗组并发症率(10.42%)显著低于晚期治疗组(29.79%)(P<0.05)。结论在患者眼部受到开放性损伤的1~2周进行二期玻璃体术具有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但并发症率较高,而在开放性眼损伤3 d内进行早期二期玻璃体术虽并发症较少,但临床效果一般,临床实践中应根据患者病情特点及患方意愿选取适宜的治疗方式。
出处
《中国医药指南》
2017年第32期129-130,共2页
Guide of China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