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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监督的理念与实践——以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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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检察监督就是检察机关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之内,通过运用法律赋予的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和诉讼监督等法律监督权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是一种专业性和综合性都较强的新型法律监督,是随着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推进而产生的。
作者 张镝荣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0期65-66,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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