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农村医保),是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目前,中央财政补助从2003年人均20元,增加到2016年的420元,15年间增加了20倍。随着财政投入增加,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农民看病的报销比例有了较大提高,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也应看到,农村医保还存在很大改进空间,需要突出重点,提高效率,避免因病致贫和无钱治病。本文针对目前农村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围绕"大病统筹"规范资金筹措和支出管理等建议。
出处
《当代农村财经》
2017年第4期31-33,共3页
Contemporary Rural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