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立法建立了不动产登记查询制度,但针对不动产登记查询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仅有效力层级较低的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复函予以明确。由于立法不够明晰,导致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就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是否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形成了不同的判决。文章结合基本概念、立法目的、立法位阶与司法实践4个方面综合进行探讨,以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不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查询。
出处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7年第9期69-72,共4页
Sci-Tech &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