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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投资类房产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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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西省南宁市出台公积金提取新规,规定了提取公积金的住房消费种类,并对“自住住房”的定义进行了再次明确。规定投资类或非住房类的房产,不属于自住住房,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范围内。
出处 《城市开发》 2017年第11期7-7,共1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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