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技术用于教学可以提升道德与法治课的教育功能。信息技术具有形象直观的特点,它能充分营造出一个有图像有文字、有声音有色彩、极其逼真的教学环境,可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动手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道德与法治课的教育功能。
出处
《学周刊》
2018年第1期160-161,共2页
Learning Weekly
基金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规划课题《家校互动对学生孝义教育的应用与研究》(课题批准号:GS[2017]GHB1897)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