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适应实际生活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正确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语文课程还应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使他们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这里明确地表达了“语文素养”的内容:积累语言、培养语感、发展思维、掌握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习惯、具有适应生活的能力,提高思想修养和审美情趣。
出处
《云南教育(中学教师)》
2017年第12期45-46,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