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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应在为民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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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十九报告中对人大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民立法,是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前提保证;着力扭转过于依赖部门操作、偏重维护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则是发挥这一主导作用的重中之重。具体说应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树立自信心。立法权是人大法定职权中要求高、责任重、难度大的一项职权。
作者 王鸿任
出处 《人大研究》 2017年第12期1-1,共1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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