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就业领域出现了新的就业形态,如互联网催生出的"数商",自由职业者,多重身份职业者,新型他雇型职业者。政府各部门为新业态企业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并出台了规范新就业形态的规章制度加以支持。加上劳动者兼职就业情形,新就业形态正日渐成为扩大就业重要渠道,使得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相关问题越来越突出,公共就业服务是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是提高就业质量的基础。根据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热情不高、政府缺乏对新就业形态的诚信管理及监管等问题,提出相应构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整社保制度;政府加大新业态企业的监管力度;搭建新业态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平台。以助力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出处
《商业经济》
2017年第12期109-111,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
基金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科项目:黑龙江省扶持新就业形态的公共服务政策研究(20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