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对本刊2015年第二期刊发陈忠海、常大伟所撰《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质疑——兼论用户在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中的主体地位》一文中使用SWOT法提出质疑,认为SWOT法更适用于企业而非事业机构,适用于竞争性因素判断而非非竞争性因素判断,适用于宏观决策而非一般性事务,适用于法人单位而非行业或内设机构,使用要素应来自对事实的调查结果而非主观臆断。指出SWOT法并不适用于所有档案学或档案工作的研究。
出处
《档案管理》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6-18,共3页
Archive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