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种模式是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全部转移到城市;另一种模式是通过发展大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在农村社区就地吸收、消化富余劳动力,走就地城镇化道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表明,第一种模式运行的结果,既没有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相应发展,又造成城乡差别持续扩大。只有选择第二种模式,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把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向着城乡一体化方向前进。就地转移劳动力与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农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习近平同志在《摆脱贫困》一书中,特别强调就地消化富余劳动力以及就地城镇化对农村摆脱贫困的重要意义。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38-42,共5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2017年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立项课题"从发展大农业和农村教育关系的视角探讨闽东脱贫致富"(FJ2017B02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