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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依规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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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要积极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扎实做好已试点行业核定扣除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
作者 潘林青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17年第24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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