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规范的角度出发,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可对故意的不纯正不作为犯主观上存在犯罪实现意思进行论证分析。其客观上具有自然意义的表现形式,意志因素是其故意结构的必备要素。但是,不纯正不作为中的意志要素与行为的心理联系、与规范价值和内容的对立,通常都与作为犯存在明显差异,建议通过相应立法修订以便司法实践正确处理这类案件。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99-104,共6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法渊源中的立法科学化基本问题研究"(16CFX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