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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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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0月9日,我入职某公司担任司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我缴纳了一万元风险抵押金。2015年5月2日,我在工作中正常驾驶的汽车和一辆违章车辆相撞,事故发生后,责任相对方刘某向公司进行了全部赔偿。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7年第46期62-62,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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