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50年代后期构建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了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强制性地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城乡劳动力价格"剪刀差"以及城乡土地价格"剪刀差",为我国超前工业化、城镇化提供资本原始积累。其正面效应是有效地加快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其负面效应是导致我国农村长期落后于城镇,农民收入水平难以正常提高,城乡差别不断扩大。客观上要求必须因势利导加以改革。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由一系列城乡不平等的因素组成的,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不仅仅是户籍登记方式的改革,更重要的是蕴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只有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才会自然而然地消亡,农民进城落户才能水到渠成。这是一个既漫长又艰难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