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1年至2005年,俄罗斯联邦进行了一次自上而下的司法改革,主要包括司法理念改革、司法机关改革、审判原则改革、法官地位改革、法官监督体制改革以及司法法律制度改革。改革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暴露出一些不足,积累了值得剖析和给人以警示的经验教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俄罗斯司法改革的得失,对于我们研究、谋划当下中国正在深入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3期68-70,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