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正式写入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这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保障。自2015年7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基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取得初步成效,但与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3期79-8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