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该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情形。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17年第50期8-8,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