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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区市本月起开征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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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11月28日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9个省区市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由征收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
出处 《晚霞》 2017年第24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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