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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ADR制度的发展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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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范围的司法改革运动中,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英文简称ADR成为最引人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弗兰克.桑德尔教授第一次使用了ADR的概念,即各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一切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30年来,随着不断创新发展,域外ADR的主要表现形态也逐渐丰富和扩充为调解、仲裁、谈判、法院附设ADR和公证等。
作者 谢浪
出处 《中国公证》 2017年第9期35-36,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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