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干预在理念上没有从未成年人的权利及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出发,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缺陷。对此,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干预的法律理念更新应从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权利出发,以权利为本位,加强个体自律,使未成年人真正认识到法律不单是惩罚违法犯罪,更是为保障其权利、利于其发展而制定,从而达到使其信仰法律而不是畏惧法律的效果,进而矫正行为,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143-148,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山东省法学会项目"我国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研究"[SLS(2017)C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