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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讲信用不再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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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综合性地方信用立法。条例明确,列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失信信息为:欠缴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侵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等六类。
出处 《人大论坛》 2017年第1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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