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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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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5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但中医诊所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虚假、夸大宣传。
出处 《健康大视野》 2017年第23期10-10,共1页 China Health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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