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的民主管理,应该以权责利统一为前提,保障教师应有的教育权利,关注教师对学校管理的民主参与,激发教师追求教育理想、献身教育事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参与民主管理所隐含的基本逻辑是:教师主体地位的确立,主人翁意识的凸显。《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规定了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和构成,还点出了"惩戒"学生的概念。这三方面对于我们广大教师来说,既包含对教师权益的尊重,
出处
《当代教育家》
2017年第10期80-80,共1页
Contemporary Educ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