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迟延退工损失的赔偿责任认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简介2009年11月9日,刘某入职上海某商贸公司,上海某商贸公司通过上海某企业管理公司广东分公司在广州为其缴纳社保。2012年12月17日,上海某商贸公司电子邮件通知刘某因违纪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于2013年1月25日通过快递书面告知刘某,双方劳动关系于2012年12月17日解除,但刘某称从未收到该邮件。2013年1月10日,
作者 张利余
出处 《中国劳动》 2017年第12期75-77,共3页 China Lab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