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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导办经理”为群众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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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交警大队借鉴“大堂经理”职位设置,将大队部、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农村基层中队的门卫室、服务大厅改成警务导办室,并设立警务“导办经理”,实行首问负责制,由业务精、经验足的民警轮流值守,每天负责接待群众办理各项事宜,受到群众的普遍点赞。
作者 张公辉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7年第12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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