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念性"和"观念性东西"这两个概念由于具有共同的起源,经常发生混淆。继康德明确区分"理念"和"观念"之后,黑格尔进一步区分了"理念性"和"观念性东西"。后者意指一种仅仅与现实事物相对立的东西,而前者在与现实事物相对立的同时,又超出对立返回自身,随之把现实事物包揽在自身之内。这是"自为存在"概念的核心表现,同时这是辩证法精神的核心意义。通过这个方式,黑格尔阐明了"理念"及"理念性"的真实意义。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6期1-8,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谢林著作集>的翻译与研究"(15JJD7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