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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毁损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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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与赵某与孙某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两份买卖合同均有效,因您已经将房屋交付给赵某,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剩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出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7年第48期63-6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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