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是通过"校企合作"机制得以实施的。然而,目前我国一些职业院校通过购买机器设备,引进德国"双元制"教师进行教学,就称其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殊不知这是对"双元制"及"校企合作"机制的一种误解。要实施"校企合作"机制,就必须厘清"校企合作"的本质、职业学校的职责以及德国"双元制"产生的背景等问题,基于此,才能提出新时期促进"校企合作"机制实施的路径选择。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1期40-43,共4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基金
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济学视角下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路径研究"(编号:ZJA14134)
主持人:周启
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调查与路径选择"(编号:14A880026)
主持人: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