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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学生被判刑具有司法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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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被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该新闻在网上引起广大网民的点赞和支持。笔者认为,校园欺凌不能和稀泥处理,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该判决具有鲜明的司法示范意义,将给予愈演愈烈的校园欺凌现象有力的司法回击。
作者 刘武俊
出处 《公诉人》 2017年第11期49-49,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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