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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酒本为还旧债 还了旧债新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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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桂林市26岁男青年莫某为偿还他人的借款,于2017年4月间先后4次盗窃其所供职的桂林某商贸公司库存的33瓶茅台酒(评估价值人民币59400元),并拿到“58同城网”上变卖,获利23100元用于还债,嗣后莫某辞职隐匿。10月22日,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行动,在恭城县某宾馆将莫某抓获。
出处 《公诉人》 2017年第11期52-52,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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