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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深化高考改革试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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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ZK2017级高中学生起,浙江省学考与选考实行分卷考试,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学业水平等级又用于高考。为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与国家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当某些科目选考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出处 《基础教育课程》 2017年第24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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