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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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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扩太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4期68-69,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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