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队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法发[2015]3号)指出,落实“倍增计划”,拓宽陪审员选任渠道和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了从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以及从民陪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直指实践中“精英化”、“陪而不审”等旧疾,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如火如茶展开,暗合了“司法民主”发展的必然方向。
出处
《特区法坛》
2017年第8期42-44,共3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