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是否可以定义,甚至是否有必要定义,成为近半个世纪以来艺术哲学讨论的中心课题。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辩论中,紧接着维特根斯坦式的“艺术不可定义”论,所谓“程序主义”兴起,在当代艺术界影响巨大:丹托-迪基-莱文森的理论,构成了“体制-历史论”,艺术的社会文化历史定位,代替了艺术本身的定义。程序主义实际上是放弃了艺术内在定义的追求。本文分析了程序主义的几个内在缺陷,这些缺陷可以导致程序主义的衰亡。然而艺术在当代社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迫使人们重新思考艺术究竟何为。本文主张回到功能主义,但不是回到已经被放弃的几种功能说,而是从符号学出发,建议一种新的艺术“超脱说”定义,把艺术性视为藉形式使接收者从庸常达到超脱的符号文本品格。
出处
《当代文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4-16,共13页
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
基金
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当今中国文化现状与发展的符号学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3&ZD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