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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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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市、区)、陕西省30个县(区)、河南省33个县(市、区)、西藏自治区15个县、山东省、黑龙江省65个县(市、区)、内蒙古自治区32个县(市、区)山西省25个县(市、区),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显示,各省份接受督导检查的县(市、区)皆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出处 《学苑教育》 2018年第1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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