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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北京等9省市区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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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颁布《扩大水资源税改茧试点宴施办法》,决定存河北省率先宴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9省(直辖市、自治区)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此次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按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平转,明确试点省区市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至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至4元。
出处 《节能与环保》 2017年第12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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