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机制长期以来受到公司治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存在着同股同权和同股异权的不同模式。现行《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同股同权的治理机制有利于保障高持股比例股东的最终控制权、有利于实现股东投票权利和经济责任的相统一及有利于保障和提升社会公众的股权投资积极性,但是同股同权的治理机制亦可能削弱公司创始股东的经营控制权、可能影响公司发展的稳定性及持续性以及可能制约创业型公司股权融资的规模及频率,从而影响社会经济整体的长期健康发展。
出处
《时代经贸》
2017年第33期76-78,共3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
基金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制度创新视阈下的股份公司治理机制改革研究"(项目批准号2016SJD8200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