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目前在我国已成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重要方式之一。PPP项目实施时需设立特殊的项目公司,而项目公司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方式建造资产时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成为实务工作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以BOT模式为例对PPP项目进项税额抵扣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出处
《中国税务》
2017年第12期58-59,共2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