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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曹中铭(知名独立财经撰稿人):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用来融资的一种工具,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可转债来获取利益,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可转债毕竟可上市交易,因此,有必要对其减持行为应进行规范。比如可规定,禁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可转债挂牌后的15个交易日内减持。此举将有助于防止控股股东等与股东争利,
出处 《股市动态分析》 2017年第49期5-5,共1页 Stock Market Trend Analysis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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