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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照护保险上门服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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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人社局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意见》.意见明确,参加市区基本照护保险、经失能评定符合重度或中度失能标准的居家人员,可向委托承办业务的照护保险服务中心申请享受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意见要求服务人员在提供上门照护服务期间,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频次及服务操作规范等执行,不得进行人为增减.但在上门后服务准备时发现服务对象暂不适宜一些服务项目时,经家属同意,可按规定处置.同时,
作者 耿晨
出处 《中国医疗保险》 2018年第1期72-72,共1页 China Health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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