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国家而言,世界是自我主体和对象主体共同分有的世界。无论国家或者具身的人如何意识,世界不以文化环境、国家空间、信仰类型、主观愿意为转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不是形成这样的、就是那样的命运共同体。存在是主体间的共在,共生性是主体间的客观事实。觉解何以走出当代裂解式发展的人类困境、觉知何以建构基于组织形态的主体间性、开示何以通达文明间发展对话的整体人类观,共同诠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略的世界历史意义。
出处
《社科纵横》
2018年第1期1-4,共4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工程项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视域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研究"(编号:16ZZD04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