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一直把“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不断地实践摸索,检察机关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强化对生态环境案件的诉讼监督,探索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4期57-59,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检察机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HJ2017A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