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电视台版权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音乐与图片作品使用案例出发,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音乐作品使用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权利人声明禁止或授权某一歌手演唱、电视台如何使用该作品以及音乐署名、如何使用非音著协会员的音乐作品、如何查找权利人等问题;图片作品使用的法律问题包括图片库中无法找到合适的图片、在新媒体中使用是否需另获授权以及如何应对实际发生的侵权等。本文第三部分对《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提出修法建议,认为可从扩大广播电台、电视台法定许可适用范围的角度解决以上问题,在保障权利人利益的同时,更加方便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35-38,共4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