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自由的权利》一书中,霍耐特从批判理论的传统出发,对当代政治哲学远离社会分析的纯粹规范性正义理论提出质疑,并借助于具有强烈黑格尔精神的规范性重构的方法论和社会自由的核心范畴,进一步追问正义实现的社会条件。在一种"伦理的"视角之内,正义理论的目标不再满足于只是回答正义社会如何可能,而是力图提供一种使得社会成员都能平等获得的承认机制,并在其中体验基于相互承认的社会自由。
出处
《世界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42-148,共7页
World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全球视野下的马克思正义批判理论及当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14BKS008)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前主要社会思潮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其批判研究"(项目编号:16ZDA101)的阶段性成果
厦门大学"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