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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跨境电商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至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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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2月7日,商务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正式通报,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即继续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出处 《中国食品》 2018年第1期50-50,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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