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权失范的主要表现有:执法程序失范、现场处置失范、选择性执法、管理服务失范、警察权主体失范。警察权失范的原因有:警察法律制度不科学,直接影响警察权规范行使;警察法律素养较低,执法能力欠缺;执法环境较差;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应完善警察法律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警察权规范行使;应提高警察执法能力,保障警察职业的专业性;应改善执法环境,为警察规范执法提供条件;应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13-118,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5F016)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