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期满之日,美国和欧盟拒绝按照《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所载明的期限终止对华产品采用"替代国"标准确认正常价值,中国以美欧的实践违反WTO规则为由向WTO提出申诉。此次争端因起源于美欧继续适用"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故而简称为"非市场经济地位"之诉。"非市场经济地位"之诉包含"中美争端"和"中欧争端"两个部分,《反倾销协定》、GATT1994和建立WTO协定等是其相关法律依据。"非市场经济地位"之诉在争端议题、涉及成员方、国际影响等方面都呈现出个性化特点,其实质是大国之间以WTO规则为基础而进行的全方位博弈。中国通过"非市场经济地位"之诉挣脱对华不公平待遇的枷锁、反击美欧大肆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并以此回应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政策和美欧关系的走向。"非市场经济地位"之诉前景是明朗可期的。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23-131,共9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贸易便利化的实现路径及机理研究"(项目编号:7157318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