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指导制度以总结司法经验,落实"同案同判",统一司法适用为逻辑起点,通过裁判要旨的归纳,提炼司法规则,实现程式化司法,以提高司法效率,其本质上属于一场渐进的"司法标准化"运动。然而实践中,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已逐步偏离"指导判案思维"的制度目标,日益演变成了事实上的"结论指导",使其附带上了实质性的造法功能,从而导致该制度因指导性案例的法源性地位不明确、功能定位不清晰以及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而饱受争议。因此,有必要从法学方法论上检讨案例指导制度之司法理性及其活动路径,进而构建完备的运行保障机制,以期消解案例指导制度可能引发的司法标准化的负面效应,避免走向"机械司法"的误区。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7年第6期97-104,共8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税收法治视野下的税收争议处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5BFX131)的阶段性成果